一、咨詢有關財政、會計、財務等事項,有問必答,在職權范圍內的,按政策規定給予及時解釋答復,不屬財政所職權范圍的,在3個工作日內請示上級或上級主管機關,3各工作日內給予答復。
二、各項財政資金的款項撥付,符合撥款程序和審批手續的,在銀行賬戶有足額資金的情況下,2個工作日內撥發。
三、報支現金,符合規定審批手續完整的,在庫存現金足額支付的情況下,及時報支。
四、申領各項收費票據、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等征收票據,凡符合申領規定的及時給予辦理。
五、糧食直補、綜合直補、良種補貼能繁母豬補貼、退耕還林補助等惠農政策,按照上級規定的時間準確兌付收益農戶。家電下鄉補貼收益農戶憑產品表示卡、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到財政所辦事申報,財政所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結網上申報。